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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集资诈骗被判无期 曾砸5.5亿包装美女总裁 要求秘书全穿奢侈品

来源:东方头条编辑:中经财讯网2020-01-13 10:20:08分享
摘要:涉案金额762亿元、受害者达110余万人的“e租宝”案件终于接近尾声。  2020年1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涉案金额762亿元、受害者达110余万人的“e租宝”案件终于接近尾声。

  2020年1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公告显示,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法院会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这个曾经风靡一时,打着A2P的幌子实行庞氏骗局的网络平台,通过虚构项目、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骗局,坑害了大量投资者。

  有投资者告诉《财经天下》周刊,在被“e租宝”骗取了将近一半的积蓄后,此后生活一度非常拮据;还有投资者表示,自己押上了当时全部的积蓄,结果“倾家荡产”还负债数万。此次公告发布后,聚集了近4万受害者的“e租宝”贴吧里一片沸腾。有受害者发贴感叹:“4年了,终于看到了希望。”

  4年间,关于这场骗局的官司一直在进行。以“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搜索得到295份法律文书,最近的一份刑事裁定书于2019年12月20日公布,其中涉案金额达到763.58万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始作俑者则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据此前法院公布,主犯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其弟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

  实业起家

  能够主导如此巨大的金融骗局,始作俑者丁宁何许人也?

  丁宁为e租宝实际控制人,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主席。骗局崩盘前,丁宁已经头顶不少耀眼的光环。在公开介绍中,他是应用化学专家、高级化学工程师、计算机工程师,曾担任过大学硕士生导师。作为企业家,他还曾在第三届徽商奥斯卡荣获“十大徽商精英”称号。

  天眼查显示,在主要涉案的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中,丁宁任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另一家涉案公司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则已告解散。丁宁名下有15家公司,其中1家注销,3家被吊销,还有2家公司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其父亲丁延柏、母亲宋淑侠、弟弟丁甸都在钰诚集团旗下公司有任职。

  事实上,从大专休学到大学硕导,从家庭作坊到“徽商精英”,如果不提骗局崩塌以后的事情,丁宁的人生轨迹堪称“完美逆袭”。

  公开资料显示,丁宁1982年7月出生于安徽蚌埠。据《棱镜》此前报道,丁宁的父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以家庭作坊的形式生产施封锁,这是一种可以用于铁路建设和集装箱运输的金属配件。丁宁则从十七八岁起就开始在厂里帮忙,跟着父亲丁延柏跑业务、送货。天眼查显示,2000年,蚌埠市岩柏施封锁厂正式注册公司,丁延柏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该公司已注销。

  2005年12月,宋淑侠、丁宁成立蚌埠市钰诚五金工贸有限公司(下称“钰诚五金”),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11年,丁甸成立了蚌埠市钰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钰诚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据天眼查公司简介一栏显示,两家公司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蚌埠市“金属表面处理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并与合肥工业大学共建金属表面处理研发中心,曾承担国家火炬计划等多项国家科技与技改项目。 天眼查显示,钰诚五金共拥有90件专利,钰诚新材料拥有20件专利。

  然而丁家设立的实业公司盈利情况并不算好,据《棱镜》报道,钰诚五金2014年的营业利润仅为2.94万元。在“e租宝”骗局败露后,丁宁还曾坦言,钰诚集团旗下仅有钰诚租赁、钰诚五金和钰诚新材料三家公司能产生实际的经营利润,但三家企业的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尚不足一亿。

  空中楼阁

  2012年3月,丁宁成立了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始跨入金融行业。2013年,丁宁整合了旗下参控股公司,成立钰诚集团。2014年,钰诚集团收购了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其运营的网络平台改造为“e租宝”平台。“e租宝”于2014年7月正式上线运营。

  丁宁可谓是包装界的奇才。“e租宝”一直对外宣称是A2P模式,即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之后租赁公司则用项目公司支付的租金,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但实际上,“e租宝”所宣称的优质项目,绝大部分都是假的。据新华社报道,丁宁承认称:“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还提到,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据新华社报道,为了“展示公司形象”,丁宁将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包装为“美女总裁”,让她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拍摄广告,并出席各种活动。除此以外,他还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凭借着承诺的高收益低风险、无孔不入的洗脑广告、线上线下活跃的推广人员,“e租宝”自上线以来疯狂扩张,在短短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

  这笔钱用在了什么地方?除了对于部分资金还本付息、维持公司运行及广告营销外,丁宁还大肆挥霍从“e租宝”平台上吸收的资金。据新京报2016年11月报道,全国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查封、扣押涉案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黄金制品约18.7万克以及房产、珠宝、股权、车辆、办公用品等一批涉案财物,甚至包含直升机。

  挥霍的方式除了“买买买”,还有“送送送”。

  据媒体报道,对张敏,丁宁向其赠送了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并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到10余亿元。

  吸收的资金越来越多,补不上的窟窿却越来越大。根据事发后检察机关审查结果,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丁宁等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

  2015年12月,面临资金链即将断裂的问题,钰诚集团跑路在即,警方迅速展开调查。2016年1月14日,“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后,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财经天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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